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面向驻恩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和《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面向驻恩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面向驻恩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集合时间:2026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8:00。
集合地点: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大厅(恩施市沿江路361号)。
考生按集合时间提前15分钟入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集中收取手机,签订体检承诺书,抽取体检编号,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集合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用500元(由体检机构现场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不含复检费)。
(二)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生在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四)请参加体检考生认真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标准相关文件,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五)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2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集合地点和体检区域不准个人驾车、乘车进入,不得带陪同人员进入。从集合至体检结束,严禁考生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主动告知体检医生。若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与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待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三、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具体事宜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考生如有咨询事项,请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注意事项:
(一)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或学校、居住地)实地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进行。
(二)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需要递补的,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 0718-8716067
附件:
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面向驻恩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恩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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